貴州消防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設置在建筑物或其他場所中的一種自動消防設施,能早期發現和通報火災。
(一)系統組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常由觸發裝置如火災探測器、報警裝置如火災報警控制器、警報裝置如聲光報警器、聯動控制裝置如總線控制盤與控制模塊、電源等組成。
(二)工作原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和光輻射等物理量,通過感煙、感溫和感光等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信號經火災報警控制器處理、分析、判斷后,以聲、光、文字等方式顯示出來并同時顯示出火災發生的部位,記錄火災發生的時間。
(三)聯動控制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和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水幕系統、水噴霧系統、水炮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系統、空調系統、常開防火門、防火卷簾、擋煙垂壁、消防廣播等設備聯動。在火災情況下,控制器如在自動狀態,會自動啟動防排煙風機、停止新風機、關閉防火閥、釋放防火門、防火卷簾以及擋煙垂壁等,也能自動啟動預作用、雨淋、水幕、水噴霧和水炮泵,還能在消防控制室直接啟動消防泵和防排煙風機。